黑龙江省肇州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2019 年度)实施 方案项目勘测设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1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点击率:181
黑龙江省肇州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2019 年度)实施
方案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文件变更(一)
1、原招标文件:*3.8.3 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
人应当为拟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工程师。委托除总勘测设计工程师外的其他人签署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无效。
现更改为:*3.8.3 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
人。
2、原招标文件:*5.1.3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应
当众出示其身份证明,以证明准时到达开标现场。
现更改文:*5.1.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应当众出示
其身份证明,以证明准时到达开标现场。
3、原招标文件:*5.1.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
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现更改为:*5.1.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原招标文件:5.2.2 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签到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到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和本人身份证。
5、现更改为:5.2.2 委托代理人签到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到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肇 州 县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处
法 正 项 目 管 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7 年12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