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房屋出租公告DGZC-XS-2017-026
一、公告类别:实物资产出租
二、出租方: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
三、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为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拥有的位于大庆市萨尔图区经六街、卡尔加里路、九龙达汽配城等不同地段的16处房屋。
《租赁标的明细表》
项目 编号 |
名称 |
地址 |
出租 面积(㎡) |
年评估价值(万元) |
租期 |
使用 性质 |
年租金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底价 (万元) |
成交 记录 |
标的1 |
经六街274号、276号、278号、280号商服 |
大庆市萨尔图区经六街274号、276号、278号、280号商服 |
311 |
12.59 |
5 |
商用 |
12.59 |
12.59 |
62.95 |
|
标的2 |
八一小学 |
大庆市萨尔图区八一小学 |
2578.2 |
3 |
5 |
商用 |
3 |
3 |
15 |
|
标的3 |
大庆市第十二中学 |
萨尔图区卡尔加里路258号 |
8120.22 |
87.70 |
5 |
商用 |
87.70 |
87.70 |
438.5 |
成交 |
标的4 |
经六街270号、272号商服 |
大庆市萨尔图区经六街270号、272号商服 |
313 |
12.68 |
5 |
商用 |
12.68 |
12.68 |
63.4 |
撤销 |
标的5 |
九龙达商服 |
大庆市萨尔图区九龙达汽配城商服 |
87 |
1.28 |
5 |
商用 |
1.28 |
1.28 |
6.4 |
|
标的6 |
九龙达住宅 |
大庆市萨尔图区九龙达汽配城住宅 |
43 |
0.35 |
5 |
商用 |
0.35 |
0.35 |
1.75 |
|
标的7 |
萨区苗圃 |
大庆市萨尔图区苗圃 |
1112716.80 |
27.8 |
10 |
商用 |
27.8 |
27.8 |
278 |
撤牌 |
标的8 |
萨中第二小学 |
大庆市萨尔图区萨中第二小学 |
3606 |
52 |
5 |
商用 |
52 |
52 |
260 |
撤牌 |
标的9 |
铁西原红旗居委会 |
大庆市萨尔图区铁西 |
187.93 |
1.8 |
5 |
商用 |
1.8 |
1.8 |
9 |
成交 |
标的10 |
萨尔图区新村小学 |
大庆市萨尔图区新村小学 |
1217.8 |
4.5 |
5 |
商用 |
4.5 |
4.5 |
22.5 |
成交 |
标的11 |
中桥路原工商所 |
大庆市萨尔图中桥路 |
436.73 |
3.5 |
5 |
商用 |
3.5 |
3.5 |
17.5 |
|
标的12 |
原帕帕斯 |
大庆市萨尔图区纬四路与经五街交叉口 |
264 |
13.5 |
5 |
商用 |
13.5 |
13.5 |
67.5 |
|
标的13 |
九中七路长途客运站1号车库 |
大庆市中七路长途客运站东侧1号车库 |
28 |
1 |
1 |
商用 |
1 |
1 |
1 |
|
标的14 |
九中七路长途客运站2号车库 |
大庆市中七路长途客运站东侧2号车库 |
28 |
1 |
1 |
商用 |
1 |
1 |
1 |
|
标的15 |
九中七路长途客运站3号车库 |
大庆市中七路长途客运站东侧3号车库 |
28 |
1 |
1 |
商用 |
1 |
1 |
1 |
|
标的16 |
九中七路长途客运站4号车库 |
大庆市中七路长途客运站东侧4号车库 |
28 |
1 |
1 |
商用 |
1 |
1 |
1 |
|
此次资产出租已经大庆市萨尔图区财政局批准。
五、评估报告结果:
资产分别经大庆市信恒资产评估事务所、大庆中大资产评估事务所 、大庆求实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 分别以2016年9月1日、2017年5月13日、2017年5月26日、 2017年5月29 日、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27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出具了庆信恒评报字(2016)第015-12号、庆信恒评报字(2016)第015-13号、庆信恒评报字(2016)第015-14号、庆信恒评报字(2016)第015-15号、庆信恒评报字(2017)第028号、庆信恒评报字(2017)第027号,庆信恒评报字(2017)第030号、庆信恒评报字(2017)第031号、庆信恒评报字(2017)第039号、庆中大评报字(2017)第050号、庆中大评报字(2017)第052号、庆中大评报字(2017)第053号、求实评报字(2017)第16-1号、求实评报字(2017)第16-2号、求实评报字(2017)第18号、求实评报字(2017)第29号资产评估报告,房屋年租金评估价值详见《租赁标的明细表》。
六、标的出租挂牌底价:详见《租赁标的明细表》。
七、公告期限:2017年12月28日8:30至2018年1月4日16:00
八、对承租方要求
1、承租方在提出承租申请的同时,需交纳报名保证金(见《租赁标的明细表》)。
2、承租方应自行办理经营许可。
3、本次招租使用金马甲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4、因特殊原因政府需要收回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返还相应的剩余租金,不负赔偿责任。当承租方的行为给出租方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全部合同,并扣除剩余租金。
5、承租方负责承租期内各种税费、装修、水、电费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其中物业费、取暖费及房产管理税在每年上交房租时由承租方一并上交,承租方需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火。
6、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需征得出租方负责人书面同意方可动工。合同期满,如承租方对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方可自行拆除;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方不得拆除。如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出租方所造成的损失。承租方不许以任何形式转租、出借、转让、入股、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使用。
7、租赁期内,不得退租,合同期满及任何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承租方应在合同终止日起10日内按合同约定条件退还租赁房屋,否则出租方有权依法将承租方室内设备强行搬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日租金的3倍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还应向出租方支付1个月租金额的赔偿金。
九、说明
1、此次招租的房屋按现状承租,该出租房屋不存在抵押、担保、司法诉讼等事项,不存在欠缴水电、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2、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一年一付。
3、成交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价款的一部分,第一年租金剩余价款需在签定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后每年合同期开始30日前将当年租金全款缴纳到 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的指定账户。如承租未成功,报名保证金一律采取电汇方式全额无息返还至原汇款账户。
4、上述房屋属于萨尔图区政府授权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经营管理资产,具有《房屋产权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萨区政府相关授权出租使用文件。资产性质为事业单位资产。
5、意向承租方须认真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欠费情况,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如未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内,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承租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交纳报名保证金。如报名保证金未在公告截止日2018年1月4日前存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该意向承租方不具备承租资格。报名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它单位或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报名无效。报名保证金一律采取电汇方式全额无息返还至原汇款账户。
7、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以网络报价方式按租赁底价成交;如征集到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竞价。
8、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公告,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超过12个月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的项目自动撤销挂牌。
9、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可将意向承租方所交纳报名保证金作为违约金:①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承租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明确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公告及产权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情况。
十、意向承租方提出租赁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单位:
1、递交《承租申请书》;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承租方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需提供上报国资监管机构的请示及其批复;
5、其他相关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
1、递交《承租申请书》;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
十一、本公告全部内容已经出租方确认,出租方承诺愿意遵守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报名保证金及租赁价款交付账户:
开户名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 号:23050166930000000031
报名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一路群众工作中心大楼4楼414房间
联系人:马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9-6981693 邮编:163002
项目垂询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3936947262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24日